國家職業技能鑒定申報指南
- 時間:2020-04-11
- 來源:廣東嶺南現代技師學院
- 作者:
國家職業技能鑒定申報指南
一、內容
向考生(社會人員和在校學生)提供職業技能鑒定服務。符合申報條件的考生,可向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提供相關材料,報名參加職業技能鑒定。
二、條件
符合各職業(工種)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申報條件的考生,可參加相應職業(工種)和等級的職業技能鑒定。
三、需提交資料
(一)個人申報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1.基本材料
(1)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個人申報表(日常類或統考類),考生個人在網上報名成功后自行打印。
(2)身份證件原件。考生報名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為下列之一:身份證、廣東省內居住證或社會保障卡、港澳臺地區人士憑港澳臺地區身份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籍人士憑外國護照,除以上證件外,其它證件無效。
2.其它材料
(1)學歷證明:須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學歷證書,目前已經實現部分數據與教育部門間核查。①大專(含)以上學歷報考的,如可通過與教育部門學歷數據庫匹配校驗,可免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如無法通過校驗,則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進一步核驗。②大專以下學歷報考的,暫時無法實現與教育部門學歷數據庫匹配校驗,需提供證書原件,其中,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初中(或相當文化程度)學歷證書原件的,可用《學歷承諾書》原件(使用統一模板)替代。
(2) 從事本職業(工種)年限證明材料:申報條件中如提到工作年限要求,考生需提供工作年限書面承諾書。
(3)憑職業資格證書申報,所持職業資格證書可通過網絡核驗的無需提交。如網絡核驗查無信息的,需提供原件進一步核查。
(二)集體申報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1.申報機構(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須在現場資格審核時間內,提交《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集體申報表(統考類)》和考生個人申報材料到受理集體申報的省(地市)鑒定中心核對確認。
2.省屬鑒定所(站)需將《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集體申報表(日常類)》和報考職業資格四至一級考試的考生個人申報材料報省技能中心復審,具體提交時間見當年鑒定公告要求。報考職業資格五級的考生個人申報材料由省屬鑒定所(站)負責審定,并保存備查。
3.全日制在校學生集體申報材料
(1)考生身份證和學生證原件。
(2)報考院校統一出具《院校報考集體證明》原件。
(3)全日制在校學生參加鑒定的,報名時需提供《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個人申報表(統考類或日常類)》。
(4)符合補考條件的在校考生,補考報名時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個人申報表(統考類或日常類)》。
(三)相關說明
申報材料內容和樣式:《工作年限承諾書》、《學歷承諾書》、《院校報考集體證明》等申報材料,使用同一模板,可在省技能服務中心網站首頁的“常用表格”欄下載。
四、辦事流程
1.統一鑒定申報:廣東省職業技能服務指導中心只受理集體報名(考生根據需要可到居住地或單位所在地的地市鑒定機構參加個人和集體報名)。考生聯系廣東省職業技能服務指導中心核準的具有集體報名權限的申報機構(可在省技能服務中心網站首頁“服務指南”欄里“省屬集體報名單位(民辦培訓機構部分)”查看)參加集體申報。參加集體申報的考生在報名時間登陸省技能服務中心網站首頁的“業務辦理”-“報名入口”,進入集體報名端口進行網上個人報名,打印報名申請表并簽字(非本人簽字視為無效申請),按照申請表上提示的時間和地點到指定報名點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并由申報機構統一提交省技能服務中心審核。
2.日常鑒定申報:由考生本人(不能代報)攜帶相關資料提交班主任,由班主任統一收齊資料前往職業培訓與技能鑒定中心考務人員處申報。
五、辦理時限
集體申報符合條件并資料齊全的,自受理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完成。
六、鑒定收費
依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明確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實施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26號)進行收費。
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收費表
申報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