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職業資格鑒定申報材料
- 時間:2020-04-11
- 來源:廣東嶺南現代技師學院
- 作者:
2020年廣東省國家職業資格鑒定申報材料目錄
一、個人申報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個人申報表(日常類或統考類),由考生個人在網上報名成功后打印。
2.身份證件原件。考生報名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為:身份證、廣東省內居住證或社會保障卡、港澳臺地區人士憑港澳臺地區身份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籍人士憑外國護照,除以上證件外,其它證件無效。
(二)其它材料
1.學歷證明:須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學歷證書。(1)大專(含)以上學歷報考的,如可通過與教育部網站學歷數據庫校驗,可免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如無法通過校驗,則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進一步核驗。(2)大專以下學歷報考的,需提供證書原件,其中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初中(或相當文化程度)學歷證書原件的,可用《學歷承諾書》原件(《學歷承諾書》使用統一模板)替代。
2.從事本職業(工種)年限書面承諾材料:申報條件中如提到工作年限要求,考生需提供工作年限書面承諾書。書面承諾書使用統一模板(《工作年限承諾書》),該模板可在省技能中心網站(http://www.gdhrss.gov.cn/gdosta/)首頁“常用表格”欄下載。
3.憑職業資格技能證書申報,所持職業資格證書可通過業務系統核驗的無需提交。如業務系統核驗查無信息的,需提供原件進一步核查。
二、集體報送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一)省屬申報機構(含全日制院校和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須在現場資格審核時間內,提交考生個人申報材料到省技能中心核對確認。
(二)省屬鑒定所(站)需將《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集體申報表(日常類)》和報考職業資格四至一級考試的考生個人申報材料報省鑒定中心復審,具體提交時間按每年度鑒定公告要求。報考職業資格五級的考生個人申報材料由省屬鑒定所(站)負責審定,并保存資料以備檢查。
(三)全日制在校學生集體報送材料。
1.考生身份證和學生證原件。
2.報考院校統一出具《院校報考集體證明》原件。
3.全日制在校學生參加統一鑒定的,報名時需提供《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個人申報表》(統考類或日常類)。
4.符合補考條件的在校考生,補考報名時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個人申報表》(統考類或日常類)。
三、相關說明
申報材料內容和樣式:《工作年限承諾書》、《學歷承諾書》、《院校報考集體證明》等申報材料,以上申報材料模板分別可從廣東省職業技能服務指導中心網站(http://www.gdhrss.gov.cn/gdosta/)首頁的“常用表格”欄下載。